聶瑞毅律師 - 關於律師收費
關於律師收費
關於律師的收費方式,雖說沒有一定的標準,但無論如何哪個行業,都會有所謂的「行規」或「常態」,自然律師也不例外。以下就介紹一下目前常見的幾種收費方式:
1.依照「審級」收費
這是最常見的收費方式,依照訴訟階段的不同,律師會在整個訴訟階段的程序中提供專業服務,例如刑事案件,尚在檢警偵辦中的「偵查程序」,律師就會在「起訴前」整個階段提供諸如開庭、撰狀的專業服務;又或者是民、刑事案件起訴後的「一審程序」、「二審程序」、「三審程序」,律師也是在整個階段中提供諮詢、開庭以及撰狀的專業服務。因為完全是以法律上的訴訟階段來區分委任範圍,實務上常有當事人不理解為何案件還沒結束律師又要再收費,建議於委任律師時雙方就要先溝通清楚。
2.依照「工作項目」收費
此種收費方式常見於一般法律文件的處理,例如遺囑、契約、意向書或單份書狀的撰擬等。
3.依照「工作時數」收費
此種收費模式也是較大規模事務所的主要收入來源,因此種類型的律師事務所,通常是承辦較為複雜或困難的案件,因此是以律師投入的實際工作時數作為收費標準。舉例來說,假設該所諮詢費用為一小時新臺幣8,000元,某企業委託該事務所處理一涉外法律問題的研究案,從法律關係研究到最後產出法律意見書,該事務所總共花費40小時,法律服務費用即是以8,000元*40小時計算。